嘉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AIN Capital Holdings, Inc.(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 GCAP)日前宣布,依照1933年《证券法》修订案(下称“《证券法》”)第144A条规定,以私人配售方式向合格的机构买家提供本金总额8000万美元、票面利率5.00%、2022年到期的可转换优先票据。嘉盛集团还向初始的票据购买人提供为期30天、不超过1200万美元本金总额票据的追加配售选择权。按照惯例成交条件,票据销售将于2017年8月22日结束。
剔除初始购买人折扣但不计入嘉盛集团预估的发行费用,嘉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票据发行净收益约为7740万美元, 如果初始购买人全额行使追加配售选择权,则票据发行净收益约为8900万美元。
嘉盛集团同意利用部分票据发行净收益、嘉盛现有信贷协议、其他库存现金或者其他任何组合方式,在票据发行结束的同时通过摩根大通以私下协定交易从票据购买人手中回购约1450万美元嘉盛普通股。嘉盛集团回购普通股的价格为2017年8月16日普通股收盘价格, 即每股6.83美元。这些回购可能提升嘉盛集团普通股或票据的市场价格,或者防止其下跌,并可能促使票据拥有更高的有效转换价格。
嘉盛集团计划利用票据发行净收益的一部分偿还未清债务,剩下的部分会用于包括战略收购和股票回购在内的一般公司用途。
本次发行的票据为嘉盛集团无担保高级债务,并自2018年2月15日开始,以5.00%固定年利率分别于每年2月15日和8月15日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只有发生特定事件或在某些情况下,票据持有人才可按照其选择,于2022年4月15日的前一个营业日营业时间结束前转换所持票据。此后,在票据到期日2022年8月15日的前一个营业日营业时间结束前,持有人都可随时进行票据转换。嘉盛集团可选择(视情况而定)以交付及/或支付嘉盛集团普通股、现金或普通股和现金组合的方式来完成票据转换。初始转换率为每1000美元本金票据兑122.0107股嘉盛集团普通股(相当于每股普通股大约8.20美元的初始转换价格)。转换率及相应转换价格可能于一定情况下进行调整,但除少数情况外,不会就已计未付利息进行调整。
如嘉盛集团作出根本性变更(票据协议确定内容),票据持有人可要求嘉盛集团以等同于100%票据本金的现金价格回购全部或部分所持票据,并支付已计未付利息(计息日不包括根本变更的回购日)。此外,如出现根本性的整体变更(根据票据协议的定义范畴),某些情况下,嘉盛集团可能会被要求将此类根本性整体变更相关转换票据的转换率提高特定数额的普通股。
摩根大通和Jefferies为此次票据发行的共同簿记管理人。
本新闻稿并非任何有价证券之出售要约或购买要约邀请,在法律禁止进行此类要约、要约邀请或出售的地区,本新闻稿也不构成任何要约、要约邀请或出售。此类证券发行仅以保密的发行备忘录方式进行。该票据及可根据票据转换发行的普通股(如有)不会按照《证券法》或任何州证券法进行登记,除非经过此类登记或符合《证券法》和可适用州级法律的登记规定之豁免条例,否则,此类票据和普通股不能于美国市场进行发行或出售。